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工业强省”、做好“三篇大文章”、大力实施“百千万”工程、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开展疫情防控等方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发布《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省工信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黑龙江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政务公开工作重点,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化建设,通过多种形式依法全面、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形式、扩大开放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强化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本年度省工信厅规范性发布文件10件,发布政策解读19个。本次机构改革后,及时更新了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厅领导班子成员个人信息及处室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公开2020年度省工信厅预决算公开说明。
(二)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对社会公众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实行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规范发布流程,缩短信息从形成到公开的时间,严格实质性信息发布保密审核制度,落实监督岗位责任,对信息发布信息进行严格把关。2020年办理社会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8条,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流程,及时进行满意度回访。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对我厅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及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开展专项清理,纳入清理范围文件共46份,均予以保留。其中,以省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4份,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7份,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其他政策文件3份,省粮食局规范性文件1份(职能划入我厅),我厅规范性文件30份,其他政策文件1份;依据民法典精神、原则和规定,对我厅涉及的行政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聘请律师事务所进行清理把关工作。经查,我厅具体施行的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部、我厅发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2部,经审查均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之处,与《民法典》法律规定和立法宗旨并无冲突,未发现存在需要修改的内容。
(四)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建立了由17家央媒和省媒参加的厅疫控外联工作群,疫情期间,累计对外报送“两报一稿”等宣传信息稿件200余篇,一批优质稿件被相关媒体采用。其中,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先后两次对我省复工复产情况进行报道。人民网累计报道37次,新华网累计报道20次,中国工业报累计报道20次,凤凰网累计报道8次。黑龙江日报、头版头条、黑龙江电视台(龙广网)、龙头网、头条网,对我厅推送的宣传稿件及时转载。厅官网和中小企业服务网,及时跟进全面转发。针对疫情防控期间阶段性变化,围绕回应酒精等消杀用品社会关切、中小微企业政策推送、企业复工复产平台及电话问题诉求、公布省内检验检测信息、中小微企业购买口罩渠道、使用推广“龙江健康码”等方面,编发公益短信24条,其中有9条被三大运营商全号段,13条在省电视台滚动字幕播出。
(五)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强政策解读。省工信厅充分发挥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整合成员单位力量,在政策支持、稳企稳岗基金、投资服务、援企稳岗、减税降费和减租、清偿政府机关、国有企业拖欠民营和中小企业款项方面,帮助企业克服目前困难活下去等方面牵头出台发布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和精准稳妥复工复产两个“14条”意见,系统梳理国家和省文件形成4个汇编专题、81条摘录政策,绘制一图读懂和一览表8份,官网涉企政策专栏中的涉企政策379条,2020年公开的涉企政策80条。编制《重点保障企业财政专项政策一览表》,方便企业从政策整体层面及时找准自己的申报定位。
(六)优化政务平台建设。一是积极推进省工信厅门户网站改版。疫情期间,增加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受理窗口、黑龙江冷链查询系统、复工复产政策解读等专栏。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20〕22号)要求,对信息公开平台部分功能进行优化,改版政务公开专栏,规范了设置,提升了工作质效,切实提升门户网站便民服务功能。二是提高门户网站信息更新频率。门户网站平均月更新230条以上,共更新了2767条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信息。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工作原则,通过厅门户网站对规范性文件进行解读,共发布19条解读信息。三是多平台密集宣传复工复产及防疫政策。在省工信厅门户网站、省企业服务网、省工业运行应急保障信息平台,以及龙企之家、省民营企业融资服务平台等公众号密集发布,及时有效宣传疫情防控专项政策,被市县工信部门称为“及时雨”。
(七)加强监督保障。坚持把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厅党组上班子成员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研究部署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理顺工作机制,按照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推进政务公开各项任务落实,设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网站管理和运行维护专人负责制度,将官方网站各栏目按照各处室职能分工,逐一分解,压实责任,做到“责任落实到人,工作落实到底”,对专职人员开展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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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0 |
10 |
4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9 |
+323 |
37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6 |
6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5048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全年共发出行政许可372件、行政处罚6件。推进禁化武履约,建立监控化学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完成13户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查处“黑广播”违法犯罪案件61起、“伪基站”1起,我厅荣获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联席办授予的先进集体称号。2020年度,我厅接收依申请公开事项8项,其中:全部通过网上平台方式申请,办结率100%。对不属于我厅职能范畴事项,我厅依据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做出了答复,指明了申请路径。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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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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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0 |
0 |
0 |
0 |
0 |
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8 |
0 |
0 |
0 |
0 |
0 |
8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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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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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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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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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8 |
0 |
0 |
0 |
0 |
0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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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按照“清单之外无权力”要求持续开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深入推进“办事不求人”“惠企政策不求人”,创新实施“网上办”“延期办”“我帮办”“暂缓办”等举措,全厅行政权力由2019年底的38项拟调整为47项,政务服务事项拟调整为40项。依托“双公示”平台和“双随机”平台,加强对无线电、民爆、监控化学品、盐业等领域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0年度我厅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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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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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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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厅今年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仍不够规范,个别领域仍存在突击公开情况,没有形成良好的公开意识。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方面需有待进一步拓展,在方式上有待进一步改进,具体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以上问题,省工信厅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依法依规推进工信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和平台基础建设,进一步统筹做好信息发布工作。统一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技能培训,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管理,明确规定政务公开领域、时限。充分利用省政府官网、省工信厅官网、自媒体平台等方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可以通过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http://gxt.hlj.gov.cn/)下载,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68号;邮编:150040;电话:0451-82625673;传真:0451-8262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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