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事项清理结果
日期:2018-12-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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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事项清理结果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省工信厅证明事项清理结果公告如下;
事项名称:
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等专用车辆在禁行路段通行证明
依据:《黑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第十条:确需在禁行路段行驶的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等专用车辆,凭当地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为其办理临时或者长期通行证,并保证其运行。
清理结果:保留。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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