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医疗器械产业化奖励政策实施细则》解读
按照要求,现就省工信厅修订的《黑龙江省医疗器械产业化奖励政策实施细则》(黑工信消费联规〔2025〕2号)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为充分将我省发展医疗器械科研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支持方向重点向腹腔手术机器人等高端医疗设备研发、产业化倾斜,鼓励高端创新医疗器械快速建立产业化规模、积极开拓市场,2024年省工信厅依据重点绩效评价建议优化调整政策结果运用的有关要求,在原医疗器械产业化奖励政策基础上优化完善有关内容。根据政策内容,省工信厅牵头制定了政策实施细则。
二、修订内容
一是对政策奖励标准进行细化。以产品是否完成临床试验、类别等级、是否列入黑龙江省创新医疗器械应用示范项目作为奖励标准,优化政策奖励条件,有力引导企业开发技术含量、附加值较高以及销售效益较好的中高端产品。二是增加绩效管理部分内容。为保证奖励资金有效性、科学性,《实施细则》增加第五章绩效管理部分,围绕事前、事中、事后开展全链条绩效管理,全面提升绩效质效。
修订后分总则、奖励条件、奖励标准、兑现程序、监督管理、绩效管理、附则共7章14条。总则部分明确制定目的和依据、兑现原则等;奖励条件部分明确了奖励门槛;奖励标准部分明确了奖励政策的额度;兑现程序部分明确了项目审核、社会公示、会议审议、拨付资金等的工作程序;监督管理部分明确了部门责任;绩效管理部分对强化绩效目标考核提出了要求;附则部分明确解释权限、施行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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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医疗器械产业化奖励政策实施细则 2025-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