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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0-25 17:23:47
  • 《黑龙江省工业企业节能降碳绿色化改造奖励资金工作实施细则》解读

《黑龙江省工业企业节能降碳绿色化改造奖励资金工作实施细则》解读

日期:2024-10-25 17:23 来源: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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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奖励政策目的是什么?

回答1目的是鼓励和引导企业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进行节能降碳绿色化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碳排放强度,促进工业绿色转型升级。

问题2:发布实施细则目的是什么?

回答2实施细则的发布,对政策作出了详细具体的解释说明,为奖励政策的申报、评审、兑现等工作提供了充分依据。

问题3奖励对象有哪些?

回答3奖励对象包括:

(一)采用先进节能降碳技术、工艺和设备,以及可再生能源替代、数字赋能等手段实施并已完成节能改造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上一年度被评为国家级绿色工厂或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绿色制造名单为准)

问题4:节能改造企业要获得奖励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回答4节能改造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审批、核准或备案等手续齐备;

(二)上年度制造业企业综合能源消量在5000吨标准煤以上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耗量在15000吨标准及以上

(三)以申报年为基准,上个自然度以来开工在申报前已完成节能改造,制造业企业实现节能量1000吨标准煤以上、或减少碳排放2500吨以上、或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国家最新公布标杆水平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企业实现年节能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或减少碳排放7500吨以上

(四)具有完善的能源计量、统计和管理措施,改造后的节能量、减碳量、能源使用效率可监测、可核算;

(五)依法注册登记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六)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社会信用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和安全生产黑名单。

问题5奖励资金的额度是多少?

回答5对符合节能改造奖励条件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对上一年度被评为国家级绿色工厂或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问题6如何申报奖励资金?

回答6省工信厅会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年度申报通知,企业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企业需要按照要求编制《工业企业节能降碳绿色化改造奖励资金申请报告》,并提交相关材料,经市(地)工信部门推荐报送省工信厅审核

责任编辑:郭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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