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省工信厅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为推动龙江新型工业化进程提供有力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省工信厅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重要日程。2024年11月8日,厅党组第8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3名党组成员结合分管业务工作交流学习体会,其他党组成员提交书面材料,真正做到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重新印发《省工信厅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将44项党内法规纳入全厅理论学习总体方案和个人学习计划。具有培训职能的处室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全厅公务员、党员干部、工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重点内容并组织实施,全厅上下形成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良好氛围。
二、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领导
(一)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建设领导。厅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会议听取法治建设方面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全厅法治建设。先后制定省工信厅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全省工信系统2024年普法工作安排、2024年度厅党组会议会前学法工作安排、省工信厅“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等,形成党组统一领导,职能处室牵头负责,有关处室互相配合共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良性运行机制。动态调整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确保法治建设工作紧紧抓在党组手上。严格执行述法制度,党组书记带头述法,党组成员分别述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2023年度法治督察工作,及时填报法治督察管理平台,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并在网站公开。
(二)切实加强党组自身法治建设。一是扎实开展会前学法。全年开展会前学法7次,先后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党组成员遵法守法意识和法律理论素养得到进一步提升。二是认真执行党内法规。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及省委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决策部署,定期听取审议党内法规执行工作情况报告。制定印发《省工信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确保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政治性、时效性、针对性。全年厅党组举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次。三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年共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6次,上会前厅内全部履行专家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全年出具涉法事项法律意见书57份。
(三)积极落实普法责任制。2024年4月,开展《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宣传贯彻,全省共投稿履约海报作品164幅,近6万人次参与禁化武知识竞赛活动。7月,举办全省工业节能监察业务培训班,重点围绕《节约能源法》等内容,进一步强化监察人员法制观念,全省13市(地)100余名人员参加。9月,以民爆安全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组织市县民爆监管部门和民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200余人集中培训。第32次党组会议认真学习《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出台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通过发放《条例》单行本、《公平竞争审查典型案例汇编》等方式,努力营造学习宣传浓厚氛围。全力做好亚冬会筹备期间无线电管理普法工作,与亚执委联合举办亚冬会无线电安全通识普法培训,配合做好亚冬会代表团团长大会无线电管理政策及法律法规宣贯工作。
三、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积极推动重点领域立法。一是做好立法前期准备工作。与省人大法工委、省司法厅保持密切沟通,将《黑龙江省无线电管理条例》列为2025年立法预备项目。二是做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等意见反馈工作。全年累计反馈《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等修改意见35次。三是做好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先后开展第三次省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政策清理工作,全年制发的30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进行合法性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备案。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完善自由裁量权基准。重新修订食盐、监控化学品和民用爆炸物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和适用规则,有效指导全省工信系统行政执法工作。二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更新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厅本级85项行政执法事项已全部录入“数据快速采集中枢平台”。在规定时限内将442卷文书上传至黑龙江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案卷评查工作合格率100%。制定印发《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三是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培训。3月,以“双随机、一公开”、新旧《行政复议法》变化亮点、盐业执法为重点内容在齐齐哈尔举办第一次行政执法培训,全省13个市(地)工信部门分管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和具体负责同志100人参加。10月,围绕《行政处罚法》等内容在哈尔滨举办第二次行政执法培训,厅机关各执法处室、各市(地)无线电管理处、全省无线电监测系统200人参加。四是严格执法人员队伍管理。制定《电子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办法》。全年新增执法人员2名、执法监督人员3名。五是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制定印发《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涉企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厅机关查找的10个问题、市县工信部门查找的338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六是做好行政复议和民事诉讼答复应诉。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纠纷主渠道作用,全年完成7件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1件民事诉讼的答复、应诉工作。
(三)持续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一是落实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制度。指导市(地)县(区)工信部门全面梳理权责事项,新增权责事项65项,形成工信领域省市县三级权力事项通用标准目录并纳入黑龙江省权责清单标准化智能化系统管理。二是开展变相行政许可自查自纠。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设定或实施行政许可规定要求,清理整治变相行政许可情况承诺书在官网公布。三是调整涉企经营许可改革事项清单。取消1项,对保留的8项涉企经营许可提出优化审批服务具体举措,进一步明确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四是完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对涉及的12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逐一进行审核,将无线电中介服务事项收费性质改为免费。五是提高政府服务监管效能。高标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全年完成对企专项检查155次、联合检查15次(72家),共检查企业227家。认真落实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全年共作出行政许可572次,行政处罚135次,行政检查192次,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在信用中国平台公示并报送省诚信办进行信用信息公开评估,无迟报、漏报、瞒报情况。六是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推进惠企政策发布和事项办理工作,全年共发布惠企政策事项31项,其中8项重点政策在黑龙江省惠企政策服务平台完成绩效自评。全年共处理回复12345热线、政民互动反映问题80余个。七是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制定《省工信厅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全面承接四个专班配合工作任务。1—10月,全省13个市(地)周转金运营平台共计为企业倒贷85笔,周转金额9.6亿元。会同省委宣传部等18家中省直单位编制《黑龙江省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汇编》,将电子书升级为微信小程序,全力打造惠企政策“一键通”。
(四)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一是开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第13次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黑龙江省工信厅开展整治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突出问题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问题线索。二是开展政策措施存量清理“回头看”和增量审查。对2019年以来印发的1343个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清理,未发现妨碍统一市场和违反公平竞争等相关制度规定情况。全年开展公平竞争审查67次。三是做好公平竞争审查专项督查。迎接省公平竞争审查专项督查组检查,工作作法得到督查组认可。在服务型制造市(地)行—走进佳木斯活动中,向参会企业发放《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调查问卷》,做好意见建议收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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